您现在的位置:盐城长安网>> 综合要闻>>正文内容

市中院部署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

 

 

 近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回顾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查摆剖析当前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弱项和短板,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的思路举措,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执法办案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市法院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王世华院长要求全市法院坚持以夺取“双胜利”为目标,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放松,确保审判执行整体态势平稳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就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判管理工作,王世华强调,全市法院要坚持以监督管理为重点,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全面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推动院庭长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监督有序、监督有责、监督留痕。坚持运用信息化思维和手段推动审判监督管理方式创新,实现司法活动全程留痕、违规操作自动拦截、办案风险实时警示。注重发挥审级制度功能,按照“精做一审、把好二审、强化再审”的总体思路,着力发挥审级制度诉讼分流、职能分层的功能。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创新评查机制,完善评查制度,坚持定期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日常评查相结合,不断扩大案件评查范围,并强化案件评查的结果运用,坚持案件评查和问题追责“两手抓”。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繁简分流为抓手,全面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全面加强均衡结案管理,根据收、结案的变化趋势和实际情况,将全年审判执行任务分解到每个季度、每个月,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切实加大“清案”工作力度,根据案件增长和人案配比情况,科学配置资源,强化督促落实,最大限度地消化积存案件;突出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源头治理,确保尽快依法妥善清结。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制度优势,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深化探索独具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成讼。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服判息诉为目标,全面提升案件审判效果。有效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大力推行类案、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常态化发布裁判规则指引,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强化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建立“承办法官+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的多层级判后答疑工作机制,全面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坚持“全程、全员、全面”原则,将调解作为首选、最佳的诉讼案件结案方式,把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有效提升案件调解撤诉率。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成效,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执行行动,全力推进“854模式”迭代升级,努力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组织推进为动力,全面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水平。健全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各法院党组要坚持定期听取态势分析报告制度,善于透过数据看问题、看差距、看趋势。强化态势报告的结果运用,依据研判结果,聚焦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审判管理工作成效作为评价一个法院、一个部门、一个法官工作业绩的重要方面,努力形成正确导向,真正考出压力、考出动力。组织优秀案件、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裁判文书应上尽上,有庭必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

 省法院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处长刘振专程到会指导。在认真听取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以及部分法院、中院部门交流发言后,刘振对近年来盐城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抓好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刘振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法院党组尤其是“一把手”要深化对执法办案是法院第一要务的认识,将审判管理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院、庭长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审判管理条线要充分发挥党组的参谋助手作用,提前谋划、主动作为,为抓好审判管理建言献策;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短板,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制度;要注重通报,强化督查,努力营造审判质效“比学赶超”良好氛围;要善于借力,发挥合力,充分运用案件评查、责任追究等手段倒逼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同时,刘振希望盐城两级法院能够及时总结审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为全省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贡献“盐城智慧”。

 会上,市中院还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执法办案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和问责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严控程序转换的工作意见》《关于严格管控超长期案件的六项规定》四个规范性文件。

 开发区法院、东台法院、滨海法院、市中院民四庭分别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