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审结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
作者:张玲玲 周楷敏 来源:盐阜大众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7日 点击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近日,射阳法院审结一起因巨额拆迁款引起的所有权确认纠纷。
顾某系许某的舅妈。1995年,许某父亲以顾某的名义申领一处宅基地,同年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姓名均为顾某)。建房所需材料由许某父亲出资购买,房屋建好后,一直由许某一家居住使用。2006年,许某父亲将其家产分给许某并签订《分家协议书》,顾某夫妇作为参加人员亦在分家协议书上签名。目前该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由于拆迁补偿数额可能超过百万元,双方对房屋权属发生激烈争议,经当地村委会多次协调未能解决。许某遂诉至射阳法院,请求确认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该院审理后认为,讼争房屋的宅基地审批表、建设用地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权利人虽然为顾某,但根据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该案讼争房屋实际由许某父亲建造并由其占有、使用,顾某对该房屋并未建造、占有及使用。根据《分家协议书》能够认定许某享有讼争房屋的权利,故判决确认许某享有讼争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