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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出台政法单位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3月23日,射阳县委政法委出台《县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县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确保党管政法原则落到实处。

《规定》结合射阳县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射阳县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向射阳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时要求请示报告应当遵循“应报尽报、准确规范、及时高效、安全保密”原则。对影响全县大局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事)件、重大舆情、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因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