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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检察院促成刑事和解化解邻里矛盾

  3月19日,大丰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侮辱案中,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了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犯罪嫌疑人刘某与被害人葛某系邻里关系。2017年8月13日至15日间,刘某因葛某在自家责任田中挖设的化粪池正对着其家路口,要求葛某更换化粪池位置,未果。刘某先后在葛某家、村部,多次当众辱骂被害人。葛某因不堪其辱,服用农药身亡。虽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村里组织沟通调解,但双方矛盾一直未能得到解决。葛某丈夫扬言报复,刘某因害怕,举家外出躲藏两年多。
  审查起诉期间,该院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基础上,多次促成和解,但一直未果。今年疫情发生,被害人丈夫无法外出打工,家庭经济更加拮据。刘某一家在外也有诸多不便。承办人便再次劝解双方,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刘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被害人丈夫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打开刘某的家门。至此,两家生活终回归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