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检察院以党建工作引领战“疫”依法履职办案纪实
作者:叶仁青 王友浩 来源:盐阜大众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点击数:
防控一线上的“检察蓝”
——阜宁检察院以党建工作引领战“疫”依法履职办案纪实
面对疫情,阜宁检察院党组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扎实的党建工作引领“战疫”期间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全院党员沉着应战,冷静面对,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交出合格答卷。
加强领导,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疫情发生以来,阜宁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电话会议,要求利用电话、微信和苏检掌上通等方式把疫情的严重性传达到每一名检察干警,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做到不漏一人。同时运用单位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向公众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和网络平台的作用,自觉肩负起宣传工作责任使命担当。
在做好本单位防控工作的同时,该院党组还为共建社区阜城街道新盛社区排忧解难。在得知共建社区防控物资不足后,院党组立即安排人员想方设法、多方筹措,采购了一次性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并捐赠给社区,解决了社区燃眉之急。
勇于担当,突出党员带头作用
越是在最危难的时候,越是需要榜样和引领。疫情防控期间,该院3名党员干警主动报名,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他们配合社区党组织,主动承担各项分工职责、认真值守、严格管控,尽最大努力阻断疫情可能的传播途径。
党员梁冲坚持值守在包保小区,每当遇到外来车辆及人员,他都会尽力耐心劝阻,并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党员赵畅在参与县城某小区封闭工作时不慎伤了脚,但第二天他又一瘸一拐地出现在防控现场。在外出返乡人员高峰期,他一个人承担了两个人的任务,不厌其烦地督促被监控者注意隔离。
依法履职,防疫办案两不误
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业务工作不停步。该院一方面妥善处理好办案和防控的关系,既紧密结合形势和任务要求,依法办理好防控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的各类重罪案件,用办案助力打赢阻击战,又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紧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
该院发布《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公告》。党员陈正权通过运用远程办案系统,对一起涉疫情网络诈骗案从严从快办理,实现了检察官与法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零接触”下的面对面交流,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了让母亲失踪的“事实孤儿”小阳(化名)早点享受到孤儿待遇,党员严锦梅与法院商议,决定以网络无接触方式按期开庭。法院宣判后,严锦梅第一时间将判决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县民政局,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小阳后续的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工作。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党员干警们深入防控第一线,依法履职办案,“党徽红”和“检察蓝”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交相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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