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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速度”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警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保障,坚持严打违法犯罪不放松,对涉疫违法犯罪快速侦查、快速破案,主动对接检察院、法院,快诉、快审,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为人民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快侦!第一时间织密天罗地网
  “警察同志,我们超市被人偷了……”2月20日上午,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先锋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大型超市接连被盗50瓶白酒。民警立刻出警,开展调查。
  当天员工在盘点货物时,发现酒水区酒品数量不对,核对时发现白酒少了50瓶,价值两万余元。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调取监控进行排查。
  由于疫情期间沿街店铺大多处于未营业状态,街面监控缺少,给侦查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民警坚持不懈,对图像逐帧梳理,于当日下午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周某。民警随即前往其居住的小区蹲守,当天夜里就在周某住处将其抓获,当场查获其所盗窃的50瓶白酒。
  “只有快,才能最短时间循线追踪,固定证据,让违法犯罪分子措手不及。”亭湖分局先锋派出所副所长任磊介绍。
  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还会影响企业复工复产。3月1日晚8点,建湖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民营工业园区某企业厂房被盗一百多箱螺帽和几十包扣件,严重影响企业复工复产。
  案发后,建湖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立即会同刑侦部门赶到现场,迅速展开勘查并走访周边群众。有群众向民警反映,案发当晚,有一辆红色卡车在仓库周边停留。办案民警连夜奋战,循线追踪,最终锁定嫌疑人王某。由于案发现场还留存嫌疑人未来得及运走的赃物,民警分组对王某住所和案发现场进行蹲守,于3月2日下午5点,成功将再次返回现场的王某抓获。从案发到破案,不到24小时。
  线下战场不放松,线上战场盯得紧。2月18日,我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紧急劝阻,及时拦截了一笔涉嫌网上虚假售卖额温枪的560余万元货款,受害人损失全部追回。
  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我市警方着力聚焦制假售假、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快速响应、快速侦查、快速追踪,对重大案件,坚持“一案一专班”,抽调优势警力、整合手段资源,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保障。
  快捕!立“斩”违法犯罪“黑手”
  “神速,从我们报警,到抓到犯罪嫌疑人,警方只花了不到3个小时。”当受害人王先生被告知涉嫌网络诈骗的邱某被抓获时,不禁感叹。
  今年1月30日下午3点多,王先生报警称,嫌疑人邱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N95口罩的虚假信息,付款后就将自己拉黑了。响水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快速反应,锁定嫌疑人及其住所,于当晚6点成功将其擒获。
  “有的时候,虽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但抓捕不跟上,违法犯罪行为还会延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会时刻受到威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负责人介绍,疫情期间,最难、最危险的还是抓捕。由于许多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在外地,怎么去,怎么抓,如何做好防护措施,这些都是办案民警心里必须跨过去的坎。
  “谢谢你们的配合。”3月5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新桥镇派出所门口,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办案民警和当地民警握手告别。2月16日,我市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冒充老师”以“缴纳网课费用”为由,对家长实施诈骗。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和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迅速追踪,开展溯源,并且串并全国多起同类案件,涉案总值5万余元。
  “我们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在广西,但两地相聚千里,我们人生地不熟,疫情期间,如何做好抓捕期间的疫情防护是重中之重。”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副主任孙永成介绍,锁定人员后,为了顺利实施抓捕,盐城警方迅速和南宁警方联系,请求支持配合,协助做好防疫指引,最终成功将农某、陈某、林某等5人抓捕归案。
  迎“疫”而上,“火线”收网。疫情以来,我市警方充分发动上下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跨省追踪,快速收网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2月12日,市公安局环境支队联合亭湖分局启动17个抓捕组,奔赴河南、山东等地抓获涉嫌制销假口罩犯罪嫌疑人58人。2月29日,大丰区公安局民警奔赴江苏淮安、河南、浙江、湖南等省份兵分四路,成功抓捕涉嫌制售假医用口罩团伙10人。3月12日下午,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民警赴淮安成功抓获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2人。
  快诉!让打击震慑效应最大化
  “被告人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3月5日上午,射阳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进行远程审判的方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陶某涉嫌诈骗一案进行网上开庭审理。
  判决书中的陶某,涉嫌以卖口罩名义实施诈骗,于2月21日被射阳警方抓获。为确保案件侦办的社会效果最大化,射阳警方主动靠前,与检察机关、法院通力协作,在依法公正的前提下,开通快侦、快诉、快审通道,从公安接警侦办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判决仅用时15天,法院、检察院、公安、辩护人、被告人多方同步互联网开庭宣判,审结该案。
  3小时侦查抓捕、5天完成立案起诉、第13天审判完结……2月13日,响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看守所进行网络开庭,对1月30日因涉嫌网络诈骗被抓获的邱某进行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罚金1万元。
  2月18日,市首起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案在建湖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云审判”,被告人唐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该案从警方侦办到建湖法院审判,仅用时12天。
  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依法立案侦查、调查取证,检察院对涉疫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法院快速审查立案、会办讨论……疫情以来,我市警方积极作为、主动靠前,强化证据收集,通过“快侦、快捕、快诉”,推动“快审、快判”,有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