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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通知》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2月20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出要求。
  在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的同时,《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积极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中扛起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政法各部门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时期相关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依法严惩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疫情应对中暴露出的问题,聚焦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在疫情防控中推进平安盐城、法治盐城建设,不断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在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落实好市政府惠企“二十条”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多措施,积极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