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盐城市首届“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盐城市首届“法治人物、
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政法委、法治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城南新区工委政法委,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我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办、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盐城广播电视台,在今年底至明年初,在全市开展“盐城市首届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大型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将首次创新性地采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微信、手机APP等全媒体联动直播,动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达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质量,在前期各地已做工作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以来在全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社会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对盐城法治建设全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和人物。重大典型推荐、评选时间可适当向前延展。
(一)法治人物评选范围:全市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法治事件评选范围:发生在市内对我市法治建设进程有重大影响,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活动和事件。
二、评选标准
(一)法治人物评选标准
1、具有政治性。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热心盐城法治建设事业,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大力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理念,彰显法治力量,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2、具有贡献力。善于钻研法治理论,勇于攻破法治建设难点问题,对推进我市法治建设进程有重大贡献。
3、具有感召力。个人的行为或事迹体现时代特征,感召于人,示范于人,代表社会公平正义和核心价值。
(二)法治事件评选标准
1、具有影响性。对法治氛围的营造产生重大影响,对提升区域法治建设水平具有推动作用。对推动我市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的引导促进作用。
2、具有创造性。立意新、内容实、效果好,取得的典型经验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
3、具有示范性。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被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和认可,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代表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抓紧抓好。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法治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工委政法委要积极做好牵头和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及人员。
(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2012年和今年初各地各部门向市推荐选送过一批质量较高的法治典型人物和事件,有的还在全省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中入选、获得提名。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对照本次评选范围和标准,在原推荐的法治人物(事件)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好中选优,确保质量,真正评出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各地推荐本地重大法治事件不少于5件,法治人物不少于5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推荐(无数量要求)。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以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为契机,积极树立和宣传一批法治社会建设先进典型人和事。市里将把宣传贯穿在评选活动全过程,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提供宣传素材,挖掘特色亮点,通过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展示,以一个典型人物感动一批人,以一件法治事件影响一群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推法治社会建设的合力。
评选方式、程序,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详见媒体公告。请各地各部门将推荐名单及推选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法治办,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1812房间,联系电话:68801812,88191812,email:ycsyfzsb@163.com。邮件请注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评选推荐表格请到“盐城长安网”( http://www.jsyczfw.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盐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盐城市首届法治人物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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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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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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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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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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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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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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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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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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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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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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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主要事迹归纳整理(500-800字)附后。
附件2:
盐城市首届法治事件推荐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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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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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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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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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件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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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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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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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事件内容归纳整理(800-1200字)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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