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院长周宏:成功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心得体会
东台法院院长周宏:成功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心得体会
2016年1月,东台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成功荣膺基层法院的最高荣誉。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近日,东台法院院长周宏就成功争创“全国模范法院”谈了四点心得体会:
一是要有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习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战略思维,增强战略定力。定力是成事之基,专注是成功之道。为推动法院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东台法院新一届党组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勉励之下,在“全国优秀法院”的基础之上,与时俱进提出了争创“全国模范法院”的战略目标。这既体现了一脉相承的发展路径,又凸显了勇攀高峰的执着追求,既承前启后,又既往开来,既要抢抓机遇,也要克服挑战。面对这张蓝图,一方面,在思想上,找准了全院干警前进的新站位、新目标和新要求,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用,在全院上下凝聚起广泛共识;另一方面,在行动上,认真做好发改案件研判、青年人才培养等打基础、利长远的事项,不求揠苗助长、立竿见影,但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终将梦想变成现实。
二是要有紧扣一根主轴干到底的劲头。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恒重点,司法公正则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立案登记制的新常态下,这副担子将越来越重。东台法院始终要求干警具备志不求易的胸襟、事不避难的担当,以不懈怠的拼劲化解纠纷,在急难险重任务前豁得出去、顶得上去;以不畏难的韧劲抓好学习,通过渊博知识和丰富经验从容应对新型、敏感、疑难案件;以不退缩的闯劲树精品意识、开精品庭审、推精品案例,以精品为市场立规则,为法治树标杆。近三年来,东台法院1篇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环保案例”,2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用, 6篇案例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刊用;3件案件入选盐城市首届“十大精品案件”。在基层法院层面,精品案例工作已处于全省乃至全国的上游位次。
三是要有瞄准一流标杆创到底的激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风起云涌之际,法院不能缺席,法官不应旁观,要争当改革促进派、发展实干家。打造法院工作的特色品牌,东台法院的态度始终明确,那就是创新要搞民生工程而非形象工程;路径始终明晰,这个“众”,必须是全体干警,而“创”则要围绕“法官有特长、部门有特点、法院有特色”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实用指向和为民方向,实现老品牌“有中生新”与新品牌“无中生有”的有机统一。近年来,东台法院在深化诉讼服务、司法公开、行政审判等传统工作品牌的同时探索出了一系列接地气、扬正气、有名气的新路子、新做法。如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专项活动,保障经济转型升级;与乡镇联合构建“法官村长”新机制,增益基层社会治理;开启家事案件专业审理,弘扬社会核心价值,等等。法院创新指数和辛劳指数的硬投入带来了群众幸福指数和满意指数的大提升,促进了法院公信度和美誉度的大迈进。仅2015年,省级以上主流媒体超1000字篇幅报道就达48篇。
四是要有高举一把尺子管到底的决心。实践证明,一个单位管得好,工作才能聚人心、打开新局面;一支队伍管得好,业绩才能有突破、迈上新台阶。管理出公正、出效率、出廉洁。必须秉承严管就是厚爱、小惩乃是大戒的理念,高举党纪国法的戒尺,毫不懈怠地抓好法院管理。东台法院以建章立制为基石,构建出环环相扣的管理链条:坚持管理制度化,对照法院管理的堵点和盲点问题,制定了涵盖卷宗归档、警车管理、禁止“三同”等42项制度文件,扎紧了严密防范权力任性的“铁笼子”;坚持制度责任化,建立了班子成员周一例会制、月度院务会制和院领导周带班巡查制“三位一体”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党组决策和制度规范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坚持责任具体化,对于管理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现象,坚决做到一查到底、一改到底,责任到人,确保权力难越轨、案件少犯错、法官不出事。严格管理的溢出效应正持续显现:近三年来,东台法院在盐城中院年度综合考评中始终位居第一,上级领导先后23次批示肯定法院工作。
志行万里,守望公正;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新的历史进程中,东台法院将遵循模范的价值和标准,在攻坚克难中勇毅笃行,在善做善成中再创佳绩,担当重任,不辱使命,继续推动各项工作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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