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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市检察院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近日,从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传来喜讯,市检察院荣获2013-2015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分析全市检察工作发展态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分类指导,确定了“条线争先、基层进位、干警创优、整体提升”的工作目标,以“一创三争”活动为抓手,扎实有效地推动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市院连续两年分别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先进奖”、被省院通报表扬,响水县院获评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滨海县院、盐都区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市检察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为基层放好样子、树立标杆的同时,更多地关心关注基层。结合“三解三促一加强”、挂钩扶贫、“金桥行动”等各类活动,市院领导每年至少两次到基层院驻点调研指导工作,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强化考核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市检察院坚持思想引领不懈怠、规范管理不放松、监督制约不含糊,从根本上打牢基层检察工作根基。市检察院加强素能培养,激发基层队伍活力。深入开展“一创三争”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有350名个人和145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注重培塑先进典型,滨海县院刘文胜同志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等称号。制定出台《20132015年盐城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此外,在这次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滨海县院、东台市院被表彰为“2013-2015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