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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 发布《减刑、假释工作白皮书》


  减刑和假释是当前我国最主要的两种刑事执行变更方式。这两大制度执行落实的效果如何,对于监狱服刑人员和被害人的人权保障具有直接影响,也关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1月17日上午,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盐城法院减刑、假释工作白皮书(2017-2019年)》。
  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正式施行,进一步统一了减刑、假释办案理念、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3年来,市中院严格执行新《规定》精神,以公开倒逼公正、以制度规范审理、以改革促进转型,多点面联动协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功能,全面提升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不断彰显减刑、假释工作的“盐城特色”。
  2017至2019年,市中院减刑、假释案件受理数量呈现稳中有降趋势,分别为680件、607件、592件。其中,涉及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数量下降明显,占全部案件之比由19%降到9%。工作中,市中院从严把握减刑、假释实体条件,三年来,共对27名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其中不予减刑25件,不予假释2件。
  据介绍,市中院将依法扩大假释适用,探索建立拟假释罪犯再犯罪风险量化评估体系,以改造表现、人格调查、社区环境为主要内容,对拟假释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进行科学量化,制定《拟假释罪犯百分考核表》,提升假释工作的可操作性;继续加强与市检察院、盐城监狱的沟通联络,就从严掌握职务犯罪罪犯、黑恶势力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标准等问题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减刑、假释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