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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法援中心帮助受援人申请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响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受援人张某某成功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此份保护令是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家暴维权小曹120”品牌服务乃至盐城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来的第一份人身保护令。

受援人张某某与王某某于2012年重组家庭,婚前王某某隐藏自身个性的缺陷,婚后时间不长,王某某脾气暴躁、心胸狭窄等问题便暴露无遗。只要张某某和异性通电话,王某某就认定张某某有外遇,张某某将会遭到一番毒打。2019年11月26日,王某某尾随张某某上班,在路上两次借故对张某某进行辱骂,并对其头部、脸部等多处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某某双眼、鼻孔、口腔等多部位流血,期间王某某还用随身携带的3米多长橡胶带勒住张某某的脖子,欲致其于死地。致张某某多次昏迷,所幸朋友高某某及时赶到才脱离险境。

张某某与王某某重组家庭原指望开始美好的新生活,没想到会掉进灾难的深渊。她多次救助派出所、居委会和妇联等部门,但是在再婚的影响下、在世俗的眼光下,她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家庭琐事。张某某求助无门、万般痛苦,就在她绝望的时候,她的朋友听说县法律援助中心小曹120家暴维权热线,拔通电话后,她带着一身还未愈合的伤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听了张某某哭诉后,根据她提供的伤情照片、住院病历、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证据,中心认定张某某确实曾经遭受严重的家庭暴力,并还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为使张某某不再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根据受援人的意愿,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受援人向县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得到支持,六个月内,(一)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某对申请人张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某骚扰、跟踪、侮辱、接触申请人张某某。

向家庭暴力说不,响水县法援中心第一份人身保护令向施暴者发出了训戒,给受援人吃了一颗“定心丸”。该县法援中心敢于担当、积极争取、打破“法不入家门”的禁锢,依法制止和预防家暴打开了2020年法援工作新局面,这标志着该县的法律援助品牌创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法律援助工作迈向了新的台阶。响水县司法局 陈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