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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检察院扫黑除恶突出“打财断血”

阜宁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突出“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土壤,将查封、扣押、冻结建议和财产刑建议及采纳情况,作为衡量办案成效的重要标准。健全全面审查、补充侦查、涉案财产发现“三项机制”,会同县法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办理涉黑涉恶罪名案件获法院一审判决并处罚金刑37人,罚金300余万元,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