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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有声有色

阜宁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主要领导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分管领导自觉履行职责,主动抓;全体人员落实“一岗双责”,共同抓,形成人人重视,个个负责,齐心协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定期听取部门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