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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阜宁到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轻微刑事犯罪,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在校学生等坚持当宽则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选派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1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000余人。 (李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