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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谈

共谋高质量司法 共推高质量发展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2018年8月,市中院和市检察院联合签署了《会谈工作规则》,决定建立定期会谈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好该项规则,进一步加强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工作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切实提升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实效,12月5日,市中院、市检察院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谈,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以期实现法检工作良性发展。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华出席会谈,并就进一步用好“两院”会谈平台,构建会谈长效机制指出,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是天然的法律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构建“两院”会谈平台是聚焦“公平正义”目标,切实推动共赢发展的重要载体;是聚焦“四个新盐城”建设,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阵地;是聚焦“全面从严”要求,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重要维度。“两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络,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解决公正司法突出问题、全力促进司法事业长远发展等方面,不断丰富协作内容、拓宽协作领域、更新协作成果,全力将会谈机制打造成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
  王世华院长表示,构建和完善“两院”会谈机制是当前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法院将突出思想“领航”,把会谈机制作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自选动作和创新成果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全力提升政治引领力。突出创新“赋能”,将推进会谈机制建设与开展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等系列工作统筹结合,全力提升资源整合力。突出责任“导向”,对会谈确定的事项列明责任清单、工作标准,加大跟踪、督促和检查力度,明确时序进度,努力做到干一件成一件,全力提升组织保障力,让“两院”会谈机制建设有声色、有影响、有成效。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冰出席会谈,并就共同推动“两院”工作会谈深入有效开展指出,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是“两院”共同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需要自身履职能力的提升,更离不开“两院”紧密交流合作。“两院”要加强互学互鉴,通过举办专题论坛、联合培训、互派干部交流任职等方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要深化协作配合,搭建释法说理、信息共享平台,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互相沟通交流,共同办好每一起案件,实现同向发力,推动交流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葛冰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是其职责。这种监督与被监督看似对立,但本质上是统一的,其根本宗旨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利益。希望法院能够理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也欢迎法院对检察工作予以监督,帮助检察机关指出问题,改进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同时,“两院”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双方需要在服务大局、履行职责、规范司法、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中携手共进,努力形成共识,达成一致行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盐城、法治盐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中院、市检察院在盐院领导,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谈。双方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检察建议办理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