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点援制”
作者:yczfw 来源:盐城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0日 点击数:
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点援制”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您了,帮我我讨回了六万多。”日前,家住市开发区的王某某紧紧拉着市法律援助中心吕律师的手激动地说。这是受援人通过自主选择擅长自己案件的律师,打赢了官司。
2015年2月,王某年幼的儿子在一场车祸中腿部骨折,光医药费就花去三万多元,在由于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王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市法援中心,请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核实过他的情况后,将法律援助律师名册提供给王某,名册中详细记载了每名律师的基本信息以及专业特长、擅长打什么类型的官司,王某从中选取了擅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吕律师。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吕律师帮王某赢了官司,讨回了公道。
困难群众没有钱能打得起官司,而且还能找到好律师,在盐城已经成为了现实。近年来盐城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完善 “点援制”,实行“点援制”与“指派制”相结合的法律援助方式,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名录。受援人根据自身需要可以自行选择提供援助的律师,赋予了当事人对律师的自由选择权。改变了过去受援人只能接受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方式,受援人可以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单或者律师事务所自主选择承办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也可根据受援人的意愿,结合志愿律师专业特长,指派合适的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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