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为充分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前,东台市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在五个方面深化合作。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合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案例发布、庭审与执行直播系列普法活动。共同开发利用好案例资源,加强典型案例的合作共享,利用好“东台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法院选拔更多审判经验丰富在职或退休法官,加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
二是探索建立公证与司法辅助机制。公证处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参与取证,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参与诉讼材料及文书的公证送达,协助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接受法院的委派或委托参与执行中的和解、调查、送达、证据保全公证及司法评估等司法辅助服务。
三是积极拓展法律援助协作领域。开辟法律援助案件立案、审理“绿色通道”,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效率。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协作,加强法院与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法律帮助协作,确保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推进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协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一律通知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四是深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协作。注重发挥司法行政力量在多元化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法院会同司法局开展驻法院人民调解员公开选聘工作,强化规范管理考核机制,从源头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加强集约化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共同建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分别建好相应分中心。做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激励和保障工作,共同申请经费加大软硬件投入。
五是有效夯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协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加强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委托函和起诉书等文书资料的送达协调衔接,共同促进和提高社区矫正适用前评估工作的规范和质效。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协作,对于法院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共同制定矫正方案。充分发挥法院人才优势,对入矫对象进行执法监督工作的联动协作。(沈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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