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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迅速部署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我市迅速部署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为积极做好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对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有关要求,我市于831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开展落实工作。

明确要求各地于近日摸排出20151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的四类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出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社区服刑人员,其中严格区别出犯贪污受贿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等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涉恐、涉黑等有组织犯罪的主犯、累犯不予特赦;通过公安机关排出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区别犯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人员,不予特赦。同时要求各地积极做好相关特赦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