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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 运行首月新收环资案件34件

  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自正式挂牌运行以来,认真落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源在法庭视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和市中院党组要求,紧紧围绕环资审判“9+1”机制改革目标,扎实推进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法庭运行首月共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4件,审结22件。 
  据了解,该庭坚持高站位谋划,将法庭建设和推进改革相结合,将2名环境法专业研究生充实到法庭,组建2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分别负责环境资源行政和民事、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以团队专业化促进审判精细化。坚持高水平推进,将履职尽责和服务发展相结合,积极服务世界自然遗产黄海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法审结猎捕鸟类、獐类、兔类等刑事案件13件15人。坚持高标准落实,将规范管理和机制创新相结合,出台《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黄海湿地辖区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着力构建就近受理申请、数据网上流转的立案协作机制,实现案件就近立、多点立、快速立。坚持高品质打造,将品牌培树和能力提升相结合,与上海崇明等法院签署《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域协作示范区;大力实施精品案例工程,力争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精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