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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八巨司法所坚持“三个突出”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滨海县司法局八巨司法所始终围绕“司法公正、一心为民”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题,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业务能力专长,开阔思路,积极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的营造了农村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农民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普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按需普法,突出实效性。司法所始终把“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放在首位,通过走村入户,面对面地与农民朋友进行交流,现场观察,了解农民法律需求,再根据村两委及村民代表提供的农村常用涉法问题和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确定普法内容,并针对农村生产生活中经常涉及到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宅基地纠纷、家庭赡养、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普法教育,使普法宣传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切实增强就普法工作实效。

   二是送法上门,突出服务性。为实现“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司法所驻村指导员还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特点、热点、难点等实际,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焦点访谈》等栏目中与“三农”有关的法治节目下载,刻录成光盘在开群众会、每月20日各村组织的大党课的间隙进行播放,把法律知识送上门,拉近了农民与法律之间的距离,使农村干部群众接受到全方位的法治教育。 

   三是形式多样,突出灵活性。为加大普法力度,扩大宣传面,司法所多措并举,形式多样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两委”干部会和村民代表会召开的有利时机,开展会前十分钟学法,促进“村带头人”依法管理村政事务;二是在农忙季节,设立流动普法课堂,将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开展“一对一”的普法;三是利用村内广播开展“空中普法”,保证农活、学法两不误。

   通过一系列普法活动,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学法热情,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为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应有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