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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法者守规矩不任性 市交通运输局出台执法风纪等五个规范


 

让执法者守规矩不任性

市交通运输局出台执法风纪等五个规范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依法办事、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和全民知法守法等4个行为规范,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五个规范(以下统称《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1个意见和4个规范”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原则要求、重点环节、行风作风、道德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落实市委精神到基层,要具体、可操作。盐城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贯彻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1个意见和4个规范”唯一市直执法机关试点,通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寻找规律、凝聚共识,积极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出台《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等五个行为规范,就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市委“1个意见和4个规范”实实在在的举措之一。《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必将促进和提升全系统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者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切实做到懂规矩、守纪律、讲规范、不任性,不断提升法治交通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