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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司法局严把“五个关口”做好特赦工作

  滨海县司法局严格遵循国家主席特赦令和特赦《决定》,依法律按程序紧扣“九类特赦对象、五种禁止情形”,把握好特赦条件,确保实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是严把摸排调查关。作为刑罚执行机关,调查不要仅拘泥于社区服刑人员平时的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入户走访、思想汇报以及日常排查,还要调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原始档案材料、调查了解其生活状况和工作环境,确保证明材料真实、充分。

  二是精准危险评估关。全员研读全国人大特赦《决定》,将特赦的意义和条件传达给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并 逐人确认签订《社区矫正对象特赦明白纸》,对于各基层司法所上报的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各司法所长签字确定后上报县司法行政机关,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前期摸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特赦决定的对象、标准再进行逐一甄别,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确保这些特赦对象进入社会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三是加强公正廉洁关。这次的特赦工作一定要本着廉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监督,杜绝一切腐败腐败行为,确保特赦工作的公平、公正,让符合条件的特赦人员享受到国家的宽大政策,心怀感恩回归社会,让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树回归社会的正确心态。全面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确保每一位特赦人员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

  四是做好释放教育关。对于符合特赦条件的对象按照规定公示名单,做好释放前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确保其有认罪悔罪,感恩社会的心理。对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强教育及管控力度,引导其摆正心态,安心服刑。另外还要做好对特赦人员原犯罪受害人及亲属的安抚工作,争取受害人及亲属的理解支持。

  五是衔接安置帮教关。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的特赦人员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准备工作以便及时建档立卡和落实帮教措施,针对每个特赦对象不同的行为和性格特点进行教育帮扶,确保每一位特赦人员都能够重新做人,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