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16项举措提振区域经济
市法院16项举措提振区域经济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一历久弥新的命题在当下愈发显现出其价值所在。为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近日,市中级法院专门下发通知,出台《全市法院服务经济新常态助推企业新发展十六条措施》,以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
立足审判职能 做优法治环境
2014年,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在依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开展服务盐城环保科技城专项行动,解决企业纠纷128起,为企业追回债权1200余万元,促进新特产业壮大发展;助推“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妥善审结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19323件,支持保障个体创业;实施“暖企工程”,妥善处理涉企纠纷3256件,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在该院新出台的十六条措施中,做优投资创业法治环境,促进经济调整转型升级继续被置于重要位置。
通知强调,要依法加大服务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的工作力度,保障全市“朝阳产业”、新经济增长点的培植与发展,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以提升“改革推动力、创新驱动力、投资拉动力”为目标,通过司法审判推动新兴产业“调高”、现代服务业“调轻”、传统产业“调优”、创新驱动发展“调强”。妥善处理各类企业投资和股东权益纠纷,依法公平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小企业“铺天盖地”和大企业“顶天立地”。推进跨区域行政案件集中审理,促进所有审批和监管主体主动适应培育发展新动能的要求,促进市场活力和改革红利得以更加充分释放。
通知还要求,全市法院要依法服务好全市“三重”工作,加强对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司法保障力度,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做到即诉即立,接到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的,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
妥善化解纷争 力推“司法惠企”
审判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经济发展新常态必然带来各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的新变化,从而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盐城中院在出台的十六条措施中,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纠纷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该院要求,全市法院妥善处理新常态新纠纷,建立内外资企业非法撤资避债应急审理机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财产登记、证据保全、稳定职工和债权人等工作预案。进入诉讼后,要加快审理、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债权。加强诉讼调解、执行和解,通过分期履行、债权转股权、资产强制管理、执行到期债权等方式,给企业以“再生”的机会,避免有发展前景、一时困难的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
在妥善化解各类纠纷的同时,继续拓宽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企业维权诉讼,在1个工作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业务庭办理;涉企案件财产保全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并采取措施,情况紧急的当日裁定立即执行。与此同时,积极加大“司法惠企”的力度,让企业能以最小的成本进入诉讼,以最便捷的程序打好官司,以最快的速度实现权利,让企业充分感受到司法关怀。
当好法治参谋 预防矛盾纠纷
市中院在审判实践中,针对发现的类案问题,把脉社会风险,及时发出司法预警。2014年,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主动开展“十大司法调研”,涉民间借贷、政府融资平台纠纷等调研报告得到盐城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该院在出台的十六条新举措中,对如何有效从源头上帮助企业避免和减少纠纷提出了系统的应对方案。比如,要求全市法院组织开展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应对专题调研活动,认真研究经济运行特别是重点工程领域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规律及其在司法领域内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情况反映、调研报告、白皮书等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立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企业涉诉可能引发的面上的职工利益、债权人权益等问题逐案登记,逐案制订风险防范措施。对可能引起行业震荡的案件,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相关信息,防止引起连锁反应。对可能引起的企业治理风险,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安定企业结构。
采访结束前,盐城中院院长徐军表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司法保障也要进入新常态。十六条措施的出台只是一个新的开始,全市法院将切实抓好组织领导、措施细化、跟踪督查等各项工作,以更加积极有为的新姿态,实现司法审判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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