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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发出通知号召向刘文胜学习


 

省委政法委发出通知号召向刘文胜学习

 

近日,省委政法委发出通知,号召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集中开展向刘文胜同志学习的活动。

  刘文胜现任滨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他长期坚守检察工作一线,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以办成铁案、办出精品案为工作标准,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各类腐败犯罪“零容忍”、“敢亮剑”,被群众誉为“反腐先锋”;他锐意破解工作难题,结合多年办案实践总结出“办案安全注意事项25条”和侦查技巧“稳胜工作法”,在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办案安全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始终恪守清廉底线,把公正司法作为反贪工作的生命线,依法办案不徇一丝私情,不谋一己私利,20余年来真正做到了身正、身硬、身净。2014年,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今年年初,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评选表彰中,高票当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

  通知指出,刘文胜同志是近年来我省政法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代表,是基层政法干警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的典范。学习宣传刘文胜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具有积极示范和带动作用。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政法干警要学习刘文胜同志胸怀全局、执法为民的优秀品质,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学习刘文胜同志敢于担当、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尊崇法治、坚守法治,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学习刘文胜同志勤勉履职、身先士卒的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勤勉敬业,积极投身司法体制改革,在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中建功立业;学习刘文胜同志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恪守公正清廉的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树立政法干警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把学习刘文胜同志先进事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推动全省政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