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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自党中央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全市法院全体干警听令而行、闻令而动,持续发起扫黑除恶的凌厉攻势,全力守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盐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组织推动擂战鼓  
  先后10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次召开推进会……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市中院党组强化组织推动,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目标,不断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两级法院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夯实专项斗争第一责任和直接责任。市中院印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为配强审判力量,全市法院选派26名业务骨干至刑事审判一线,组建由院长、分管院长参加的13个专业审判团队。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一律由院、庭长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形成头雁效应。认真组织学习把握“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四个意见”等精神实质,提升工作本领。 
  全市法院与市扫黑办、公安、检察等部门构建提前介入、会商研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动水平,确保办出铁案。强化对下指导,通过类案研判、个案督办等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强化督查,市中院先后4次赴基层法院开展督查,形成通报,发现问题逐一载明、逐一过堂、逐一销号,确保“零遗漏”。 
  重拳出击灭气焰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对上级确定的12类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犯罪,全市法院坚决从快从重,打准打狠,对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一律从严惩处,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建湖法院、亭湖法院分别审理的徐某某等19人,董某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涉黑案件,对徐、董两名组织、领导者均判处有期徒刑2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涉黑恶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为把好涉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市法院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适用庭前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严格认定标准,横向上重会商研究、纵向上抓内审把关,既防止“拔高”倾向,又杜绝“降格”倾向,确保案件查得实、判得准。 
  截至5月31日,审结省、市挂牌督办的全部27件案件,依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3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9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25人,其中47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全力保持对黑恶势力压倒性态势的过程中,全市法院通过张贴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悬挂标语等措施,涤除黑恶势力。先后8次组织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18000余人旁听审判,群众知晓度、安全感不断提升。 
  深挖根治扬正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遵循“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123条、“保护伞”线索9条。 
  “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是挥向黑恶势力的一记重拳。至5月底,全市法院已开展专项集中行动60次,出动警力959人次,执行各类财产刑累计金额1000余万元。 
  为了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全市法院结合涉枪涉爆、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治安环境。参与建立“两委”人选“负面清单”,避免违法犯罪人员进入基层组织。针对卢某等38人“碰瓷”诈骗案等系列大要案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累计发送司法建议15份,延伸办案效果。提档多元解纷体系,厚植“庭站点员”“法官村长”等基层治理品牌,源头防控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在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专项斗争宣传中,全市法院以融媒体思维打通“报网端微屏”资源,借力自编自创快板、《每周说法》栏目、《应知应会》手册等创意载体,让法治“养分”直抵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