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专项经费 加强资金监管 市财政局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积极履行财政部门职责职能,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全市扫黑除恶经费保障、资金监管和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该局党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最新精神,结合财政本职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行政政法处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市扫黑办和政法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责任。
落实保障责任,将扫黑除恶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8年以来,市财政专门安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经费保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监督检查,实施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扫黑除恶相关经费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内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在申报、安排、拨付各类财政资金时,加强审核把关,防止财政资金卷入涉黑企业、个人和非法社会组织。积极支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工作,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12类涉黑涉恶行为给予奖励,最高奖励达20万元,进一步激励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
注重加强宣传引导。该局通过印发应知应会手册、组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排查、开展知识问答、党支部专题学习等方式,在财政部门内部普及干部职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利用财政APP、财政网站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广泛宣传。该局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加强行业监管,要求全市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或标语,认真排查事务所内部、服务对象中是否存在干扰正常市场秩序、强迫欺诈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拒绝和阻挠正常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以及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线索及时向扫黑办和公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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