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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检察院:五项措施确保行动精准有力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落地见效,近日,阜宁县检察院结合实际、深入谋划、迅速行动,出台“五项措施”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以方案保障为引领,全力促进保障工作多方位展开。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精神,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实际,该院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及时制定了相应的专项保障方案,从人员、宣传、装备、基础实施和硬件实施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行装保障方案,有力地保障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以硬件设施为基础,全力改善专项斗争小组办公条件。该院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同时,为了使专项小组有一个良好的办公条件,办公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专门调剂了3间办公室,一个专门会议室,两间专用询问室,对办案办公场所进行粉刷装修,对网络线路进行了重新布置,对电话线路进行了维护,确保线路畅通和网络畅通,更换了老旧办公桌椅,配备了窗帘等物品,让专项小组有了一个良好的办案办公环境;以装备保障为重点,全力提升专项斗争小组执法保障能力。针对专项斗争小组办案装备老旧短缺等情况,结合省检察院办案智能化通知要求,该院相继更换了20余台电脑,专门采购和配发了一批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打印机等装备,为专项斗争小组提供了扎实可靠的装备保障;以信息宣传工作为契机,全力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为增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该院办公室积极配合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根据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印发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000余册,悬挂条幅进行对外宣传、利用电子屏大屏进行滚动播放宣传片、专业制作30余块扫黑除恶宣传展板进行宣传,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院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扫黑除恶重要性,专项斗争氛围日益浓厚;以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托,全力保障专项斗争小组经费开支。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该院办公室及时向院党组反馈汇报专项斗争小组经费开支情况,不断加强与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沟通联系,优先保障了经费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