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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月27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戴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曹路宝、陈红红、张礼祥出席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和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法治盐城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生态等方面需求,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法治建设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织密制度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处理矛盾纠纷,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提升法治贡献度。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盐城实际,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推动法治盐城建设走在苏北苏中前列。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坚持法治盐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着力提升法治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努力为盐城发展集聚更多优质司法资源。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扛起政治责任,齐心协力开创法治盐城建设新局面。要着力夯实工作责任,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积极打造过硬法治队伍,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全面依法治市实践中不断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