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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制定出台《信访稳定工作六项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信访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高效、有序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近日, 射阳 县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最新要求,专门研究制定《信访事项规范办理制度》《信访事项跟踪办理制度》《信访积案化解制度》《信访事项程序终结认定制度》《依法治访制度》《信访工作责任制》等信访稳定工作六项制度。

《信访事项规范办理制度》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复查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信访事项跟踪办理制度》规定县、镇(区)信访机构每天及时汇总当天发生的信访情况、重点人员在位情况、矛盾隐患分析研判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个人极端事件,每周召开信访事项“周周清”例会,每月召开信访工作例会,所有信访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规范录入信息系统。《信访积案化解制度》对坚持常态清理信访积案、领导带头处理信访积案、定期研究会商信访积案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信访事项程序终结认定制度》对信访事项终结的范围、终结的程序、终结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规范。《依法治访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征信体系建设、杜绝以访牟利行为、依法处理违法人员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信访工作责任制》分别从压实单位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前置责任追究三个方面,强调 责任追究重点前移到引发信访问题发生、信访事项规范办理、信访积案有效化解、涉访违法证据固定等环节,明确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问题的,对不及时受理、不规范办理初信初访和其他合理信访诉求的,以及对涉访违法行为证据收集固定不及时、打击不力的,县级相关部门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调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