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政府主要领导力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1月21日下午,射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冈玉主持召开射阳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会上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通报了该县2018年度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吴冈玉强调,牢固确立依法行政观念。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县政府班子成员、各镇政府(区管委会)镇长(主任)、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当好模范尊法的表率;强化法治思维,当好自觉学法的表率;严格约束言行,当好认真守法的表率;坚持依法办事,当好善于用法的表率。切实增强程序合法意识。近两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较多,此类案件败诉风险较高,原因在于有些行政机关对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重视,不依法办理。因此,各级行政机关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只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个方面。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都应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各自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职权。对待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三出”并举。行政诉讼案件凡是开庭审理的,应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至少是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出庭应诉。2019年度,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应达100%。县政府作被告的案件,分管副县长带头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做到“三出”,不仅出庭,而且出声、出彩,让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成为我们证明行政行为合法合理性、展示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以案释法开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的专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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