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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司法局夯实基层基础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底,滨海县在全市率先完成司法所体制改革的任务,16个司法所全部实现收编直管,2014年起,司法所经费已由县财政拨交司法局统筹,完成了一镇(区)一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的体制改革任务。今年以来,滨海县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高标准场所建设为载体、以专业队伍打造为突破口、以充分发挥司法所功能作用为总目标、以创新服务水平为总抓手,不断开创基层司法所工作新局面。

一是注重硬件建设,助力司法所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在省厅的支持下,利用帮扶资金作为种子资金,大力提升基层司法所、站建设水平,我县五汛镇司法所申请省级补助资金18万元,共耗资80万元建成占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办公用房407平方米,成为全市最大,功能最全的的基层司法业务综合体,同时流转租用3500平方米土地和1000平方米的池塘,建设培训基地和社区服务场所,开设植物栽培、水产养殖、苗木园艺等多个服务项目,为滨海县渠南片5个镇,近2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一个就近教育的场所。目前五汛镇、八滩镇、滨淮镇、坎北街道司法所已实现220平米前店后场式大型司法所建设,通榆、正红司法所正在全力建设当中,确保年底完成6家司法所提档升级工作,超额完成省定30%的任务指标。

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县局出台《关于制定滨海县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积极争取县财政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支持,经费预算逐年增加,社工工资4年前即已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达440万以上,且逐年动态上调,保证了社工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了社工岗位的吸引力。我县现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者93人,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业务技能练兵等手段,努力提升其履职能力,司法所人员管理实现“三统一”,即统一人员进出制度、统一考核奖惩制度、统一选拔任用制度,构建“能者上、平者让、慵者下”的动态用人机制,推行有压力和竞争力的工作机制,激发队伍潜力。

三是强化履职尽责意识,提升司法行政便民惠民水平。我县下辖296个村(居),2010年均已成立司法行政服务站,实现了村(居)司法站全覆盖,目前基本满足了“四统一”要求,即统一站点设置、统一人员配备、统一服务内容、统一运行方式,首批打造规范化司法站已达30家,县法援中心在全县16个镇(区)依托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便利特殊群体更为快速有效的寻求法律援助,还在县总工会、妇联、残联、人武部、看守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和服务网络。

四是坚持创新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抓重点、带一般、边建设、边规范”的发展思路,结合实际工作,采取“中心工作+特色工作”创新模式,坚持“信息主导”,以一体化智能平台为抓手,严格按照省厅要求,以“四色预警”工作体系为核心,加强工作管理平台应用。建立市、县、镇(区)三级联动督查指挥系统,指挥中心可以对县局及各镇(区)基层司法所完成了全面监控、重点督察、调度指挥,实时查看县局和各司法所勤务状况,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发现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果断,同时有效监督基层工作态度及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互联互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