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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委政法委注重加强政法部门互相协作配合

   射阳县委政法委准确把握政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内涵,着力加强政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对于政法部门提请会办或协调的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形成共识,有效提升司法效率和司法效果。
   2018年12月6日,县检察院就政法部门因对判决生效后未羁押罪犯的收监责任主体有不同认识而造成罪犯费某某、柏某某未有收监一事,提请县委政法委督办。县委政法委组织会商后,于12月10日发出督办函,要求县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派出刑事法官和一定数量的司法警察,县公安局派出足够警力,共同将两名罪犯抓获收监,之后由县公安局送交监狱。
    2018年12月12日上午,县法院就涉及二审刑事判决书已送达、即将投入监狱服刑的罪犯王某某的6件民商事纠纷案件开庭事宜,提请县委政法委协调。当日下午,县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召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庭、科、所负责人专题会办,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办纪要。会议同意县法院于12月13日至15日在县看守所监所法庭开庭审理6件民商事案件,明确县法院负责做好罪犯王某某庭前安全押解、庭审安全警卫、庭后安全还押工作,县法院法警大队与县看守所相互配合,县检察院加强监所检察专题巡查,确保开庭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