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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法院宣判全市首例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2月6日上午,射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史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系全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网上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药店从业人员等旁听庭审和宣判。

2013年至2014年10月期间,被告人史某明知“清癣必康”是假药,仍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并以宅急送快递到货付款的方式向全国销售,共向139名被害人寄发药品,销售金额达142380元。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清癣必康”应按假药论处。射阳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涉案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决被告史某在国家级公开媒体上对其销售假药的情况予以说明,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184300元,并承担检验费用1500元和案件公告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