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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法院“四步走”开展“清积案、提质效”专项活动

近日,响水法院印发《关于开展“清积案、提质效”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最大限度压降年度积存案件数,减少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吹响了冲刺年底最后两个月的“集结号”。

一是保证办案时间。活动期间,全院实行周六上午统一加班制度,积极鼓励干警工作日提前上班、下班后加班,增加有效工作时间;院机关和各部门尽量减少非审判事务活动安排,必须召开的会议、必须搞的活动,想方设法安排在临近下班或者下班后时段组织开展,减少其他活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

二是规范审限变更。各部门梳理出需要清结的积存案件和12 个月以上未结案件,重点是临近审限案件、以及无法定事由12个月以上未结和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逐案制定任务书,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凡是申请审限变更的,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审限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多次变更的,需提前15日将有关材料报市中院审批。

三是严格周周研判。各业务部门梳理出将清结的案件数和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明确清结时间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人。活动期间,以周为节点,每周对清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检查本周任务完成情况,并部署安排下周的审结和清理任务;以月为阶段,每月通报各部门、各法官已结和未结案件数量和质效指标,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加强执行工作,大力压降未结案件和超长期的执行案件。

四是坚持难案攻坚。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对于梳理出来的疑难、复杂案件和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各部门要逐案过堂,核查原因,制定清理方案,做到“一案一策”,“一案一套班子”。实行领导包案。包案院领导是疑难、复杂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案件所在庭庭长是主要责任人,要扎实做好包案班子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指导,明确化解方案,确保如期完成清理任务。需要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案件,分管领导要及时与上级法院做好沟通工作,争取尽快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