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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公证处进一步优化体制 激发队伍活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公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公证处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强有力指导下,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激发活力,争取利用3年时间将滨海县公证处打造成业务高质量、服务高水平、创新能力强的核心式公证处。

一是优化内部运行机制。由于县级财政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公证处实际按照财政全额拨款性质运行,经费使用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去年年底公证处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与财政、税务、人社部门协调,经过努力,明确公证处自今年1月1日起实行自收自支实质化运行,设立独立账户,按照小微企业税率3%纳税,建立了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了独立法人地位和人财物管理自主权。

二是严格绩效激励机制。积极与人社、编制部门协调沟通,已原则同意公证处实行人员编制备案制,工资总量核定制的方案,通过公证处现有人员全体起立,不分编内编外实行聘任上岗的方式,打破人员身份限制,严格绩效考核,确定今年办证量不少于2000件,收费数不少于160万元的基数,在此基础上编内人员工资全部进入档案,每月按档案工资60%发放基本工资,年底根据完成的办证量收费数等综合因素,在扣除成本、法定公积金、20%的发展基金后作为绩效工资总量,按不同岗位职责明确系数予以发放,具体方案正在征询意见,确保年内实施。

三是激活人员进出机制。为了解决公证人员短缺问题,今年5月县局专门组织人员赴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参加校园招聘,已有6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与县局达成就业意向,今年公证处将择优安排2名大学生到公证处实习培养,计划在2019年再引进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充实到公证员队伍中,争取2020年初实现8名公证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