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滨海县司法局三始终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效
滨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点,严格履行“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法律援助工作宗旨和“应援尽援、扶弱济困”的服务理念,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做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
一是始终坚持三个优先原则。即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实施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一律当场审查,当场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又确实需要得到法律帮助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门槛。
二是始终坚持多元化援助模式。积极引入非诉机制,充分贯彻“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原则,尽量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引导当事人解决纠纷,不仅节约经济成本,同时还大大缩短了维权时间。应对突发重大案件时,在当事人申请后可先予以援助,后补办手续,大大提高了案件援助的成功率,也体现出法律援助的人性化。
三是始终坚持法律援助服务高效高质量。法援中心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和扎实的法律业务能力,中心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督查制度,进行案件办理实施跟踪监督,实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并通过回访受援人、查阅案卷等方式,严把案件质量关,最大限度地保障受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