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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司法局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

近年来,滨海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吃透精神,用足政策。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 )要求建设标准化司法所;二是多方协调,争取支持。主动向省厅、市局、结对帮扶单位和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争取建设资金支持,通过争取,共获得64万元资金支持,为标准化司法所建设提供了财力支持;三是统筹安排,倾斜基层。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对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局总投入300万元用于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整改了化工园、坎北、界牌、蔡桥、通榆、农业园“一间房”司法所6家,改造升级八巨、天场、八滩、正红、滨海港经济区、农业园司法所6家,新建办公用房坎北、陈涛、滨海港镇、五汛司法所4家。全县16家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120平米以上11家,业务用房面积达180平米以上3家,还有2家正在整改中。其中五汛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争取省厅、市局和结对帮扶单位的支持,投资150万元建成占地面积近3000平方米,办公用房407平方米,独立的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基地、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于一体的基层司法业务综合体,成为全县乃至全市最大,功能最全的大型司法所。司法所的各功能分区明确,设置了所长办公室、社区矫正室、人民调解室、档案室和会议室等职能办公室,各职能室分工明确,制度、工作流程规范上墙;柜台式开放服务,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服务功能集中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方便群众,提高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