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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五汛司法所恪守“三关”,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控

今年以来,滨海县五汛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抓手,通过严把“三关”,做实社区矫正工作。
    严把“入口关”。对法院、监狱等委托的审(裁)前调查,高度重视,并采取组织召开听证会、基层群众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调查对象的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等情况。对居住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被告人(罪犯),坚持提出不同意试用非监禁刑的评估意见,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  

严把“定位关”。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切实做好手机定位入网和“电子警察”监管,实现了从“人防”向“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管理方式的转变。对新入矫的、符合条件的33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实行了手机定位监管。有效防范了社区矫正人员擅自外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现象的发生。
    严把“奖惩关”。对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拒不接受教育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制度的,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截至目前,五汛司法所对6名表现不好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有效地规范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和教育。  

截至目前,五汛司法所在册的33名社区矫正人员,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