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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东坎司法所积极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帮扶

 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相比,能够更容易的纠正矫正人员的行为和思想,因为社区基本是与社会直接接触的,有利于矫正人员提前接触社会,了解和慢慢跟上社会脚步,从而融入社会,在社会中生存。而能够社会中重新生活的基础就是要有收入。所以作为矫正机关,在日常矫正工作中,应在矫正人员的就业方面积极对其进行帮扶,让他们重燃生活的信心,感受到政府部门的关怀。

    矫正对象王某以前是开货车的,后因交通肇事被判刑,在我所入矫时谈话了解,以前其除了开车外没有其他技能手艺,因其家庭成员较多,生活十分困难,现在回到社会却无法找到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我所将其作为重点帮扶人员,对其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发现其社区正在搞装修建设,我所在征得矫正对象本人同意后与社区领导取得联系,将其安排在装修熟工手下,边做工边学习,取得收入同时也能习得一门手艺。王某事后多次表示感谢,我所领导告诫他这次机会不容易,一定要好好跟师傅学习,“早日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