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学习《宪法》解迷雾,回归社会光明路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6日,滨海县滨淮司法所认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积极推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不断提高服刑人员的宪法自觉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根据这一特性,司法所选择了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文,结合鲜活生动的案例讲解,再让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讨论、发言,说出各自的体会和感悟,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教育效果;服刑人员王某某说:“原来光知道有宪法,宪法是什么内容,完全不知道,现在我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必须服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违背,通过学习,知道了我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早懂些法律知识,我就不会违法,也不会被判刑”。王某的发言,引起在场人员共鸣,都深有体会,感同身受;服刑人员刘某某深有感触地说:“以前自己不懂法,天不怕地不怕,无知无畏才违了法犯了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懂得法律多了,遇事能冷静分析,理性对待了,也不那么冲动了,以后再也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在讨论过程中,服刑人员踊跃发言,气氛融洽热烈,强化了服刑人员的法治教育内容记忆。
通过这次宪法教育学习,不仅普及了宪法知识,弘扬了宪法精神,树立了宪法权威,而且使服刑人员的思想有了很大的转变,认识到了自己违法犯罪行为对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法律观念,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悔罪意识、自觉改造意识,把遵从宪法记在心上、印在脑中,对促进服刑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归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