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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司法局社会治理创新“四化”意识

  滨海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念为指导,严格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要求,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

  强化社会治理有序参与,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不断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健全服务网络体系,加强社区文化、道德、法治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支持退休老干部、退休老教师、退役军人、老模范等在乡(街道)、村(社区)组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定纷止争、服务群众。

  强化普遍守法观念形成,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选派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遵法、守法、学法意识。

  强化科技创新改的理念,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功能,加强云端大数据处理能力,使智能化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同时不断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可预见性、精确性、高效性。

  强化分类治理专业化水平,推进社会治理专业化。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专业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人民调解机制在医患纠纷、领里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等重点领域的普及,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