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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我县一季度发生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开庭审理并已审结的案件共计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件,出庭应诉率为81.8%。”这是近日射阳县依法治县办对2018年一季度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射阳县依法治县办根据盐城市依法治市办、市中级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出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不愿出庭;对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程序、技巧等相关知识不熟悉、不掌握,不敢出庭,或者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导致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不高。

通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对依法行政的重视程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的规定,以及《射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健全行政机关参与支持行政诉讼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率达90%以上”的规定。案涉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前要认真研判案情,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庭审过程中,自觉接受法庭调查,积极参与法庭质证、辩论、陈述等庭审活动,耐心回答当事人提问,真正做到“出庭又出声”,切实提升出庭效果和应诉水平。

(射阳县依法治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