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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司法局“三个明确”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法治宣传工作直接关系到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提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滨海县司法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筑牢法治宣传基础,不断提高滨海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服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大局。

 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我局要求各镇区司法行政队伍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制定普法计划,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人及其具体任务,同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和奖惩办法,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明确“向谁宣传”对象。领导干部是法制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青少年是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和后备力量,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并对学习成果进行定期考核。不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依托法制副校长制度,不断完善规范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课内容,在各大校园持续开展法治专题教育活动,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明确“如何宣传”方式方法。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坚持普治并举的理念,摈弃条例式的生搬硬套,不断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成立滨海县法治艺术团,下乡进村进行巡演,以生动有趣的法治文艺节目将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更好的深入人心,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打造法治走廊、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一批不同类型规模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