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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盐召开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司法保护座谈会

1月25日,为统一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魏文超一行来盐,就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司法保护问题召开座谈会。

会上,我市来自法院、国土、环保、林业、旅游以及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单位的代表分别介绍了本单位的经验做法及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并主要围绕涉自然保护地的案件管辖和受理、相关经营设施退出、生态移民搬迁、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魏文超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盐城资源丰富、生态独特,境内拥有多个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兼具湿地、海洋、森林三大生态系统,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各类案件,不断提升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服务和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