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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法院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第三次集中宣判活动

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法治盐城建设,巩固全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2 20 ,全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集中宣判活动。集中宣判在市中院设主会场,在响水、滨海、阜宁、射阳、建湖、开发区、大丰、东台等8个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群众,相关院校师生代表共计1500余人到场参与旁听。

全市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将打击的锋芒牢牢指向涉黑涉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利用信息网络造谣滋事、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四类违法犯罪。本次活动共对35起案件57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其中,涉黑涉恶犯罪2件6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10件19人、利用信息网络造谣滋事犯罪2件2人、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21件30人。

本次集中宣判,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5人被判处实刑,其中,20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集中宣判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权威,也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和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