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四项措施夯实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作者:严加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点击数:
为促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细化,阜宁法院落实四项措施,确保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以院为中心、派出法庭为支点的代表联络分区。由院里统筹联络,法庭管辖联络,全方位立体化的做好代表联络工作,确保代表联络工作无漏区、无死角。二是成立以院领导任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联络小组。主动畅通联络渠道,每年定期上门走访人大代表,主动通报法院工作进展与重大事项进程,并听取代表意见,改进法院工作。三是建立以人代会为核心、日常座谈为抓手的代表意见征求制度。会前,集中上门走访收集代表意见,梳理后吸收到法院工作报告中;会中,旁听代表团分组审议,记录代表意见,及时梳理反馈;会后,定期开展人大代表座谈会,接受代表监督、质询。四是开展以人大代表评议为重、参与为主的代表开放活动。配合人大做好法院评议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参与调解和监督执行等活动。通过编辑代表联络专刊、推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人大代表及时公开法院工作近况,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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