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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集中宣判活动 壮大严打声威气势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及全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推进平安法治盐城建设,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两级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于9月26日开展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集中宣判活动,掀起全市法院严打第一个高潮。

一是精心组织安排。本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共对52起案件113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全市各法院均有案件参与,是近年来案件数量最大、被告人数最多的一次集中宣判活动。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这次集中宣判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安排,全市法院上下联动,各部门紧密配合,在案件筛选、人犯押解、旁听人员组织、会场秩序维持等方面做到万无一失。市检察院积极支持,在法院力量不足的情况,抽调司法警察和车辆,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维华参加集中宣判活动。宣判活动由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勇主持,于9月26日上午十点在十个宣判现场同时进行,中院设主会场,其他九个基层法院设立分会场。各会场均组织安排了人员参加旁听,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群众,相关院校师生代表共计1500余人到场旁听了集中宣判,同时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了全社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声势与氛围。

二是聚焦重点犯罪。根据《全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方案》要求,本次集中宣判以涉黑涉恶犯罪、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法犯罪、利用信息网络造谣滋事违法犯罪、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等四类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依法快审快判,严惩不贷。从犯罪种类来看,参加集中宣判的案件主要聚集于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严重危害的犯罪,其中,涉黑涉恶犯罪8件29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19件41人、利用信息网络造谣滋事犯罪2件2人、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23件41人。

三是依法严惩重判。本次集中宣判,有1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9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113名被告人中,111人均被判处实刑,仅2人因罪行较轻、具有法定情形被判处缓刑,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对严重扰乱社会和谐稳定、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常见违法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的决心。

集中宣判后,市中级法院还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简要介绍了集中宣判情况,发布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并由市中院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建兵通报了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理刑事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