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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迅速动员部署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

      全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相继召开党组会、条线部署会, 传达了市委严打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严打斗争具体工作。

8月30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永召集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严打斗争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院要将严打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一把手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确定专人负责,纳入全院重点工作予以部署和考核。二是率先垂范、直接参与办案。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工作,主动了解严打斗争形势,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疑难复杂案件,要亲自参与案件会商、主动协调矛盾、带头办理案件。三是分工负责,提高办案效率。侦监、公诉、刑执、控申等部门,要加强与侦查机关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侦监、公诉部门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坚持快捕快诉;刑执部门要配合监管单位,加大狱侦攻势,深挖犯罪线索;控申部门要切实掌控重点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对可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侦查机关。四是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市检察院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对专项活动执行全程督导检查、全程跟踪问效,对严打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及时通报,对工作不力失职的一把手直接约谈。会议研究确定了市院严打斗争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9月1日,市检察院召开分管副检察长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图作具体部署。一是依法快捕快诉。侦监、公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沟通交流,明确打击重点,统一执法尺度,确保精准打击。对重大、有影响案件,迅速选派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规范履行法定程序基础上从严从快办理,对“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的普通案件在三日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五日内办结,能捕必捕。各地对此次严打斗争所涉案件拟作涉罪不捕决定的,要在作出决定前报市检察院审查。发挥公诉部门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及时向法院提起公诉,切实做到快捕快诉。二是主动获取线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配合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单位,加大狱政攻势,加强对服刑人员、在押人员的思想教育,鼓励检举揭发,办争获取一批严重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侦查机关。三是加快工作节奏。控告申诉部门对涉及四类刑事犯罪案件的控告、举报、申诉,要快速受理、快速流转、快速反馈。对可能引起涉检上访的案件要包案到人,及时进行下访巡访,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准确定位缠访、闹访、聚众闹事等重点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对可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处理。

会上,各地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分别作表态发言,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