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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八巨司法所驻村指导员坚持“三个增强”普法

   

   

滨海县八巨司法所驻村指导员自下村开展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为宗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线、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为抓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开阔思路,积极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初步营造了农村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辖区干群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较大提升,普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结合需求普法,增强实效性。司法所驻村指导员始终把辖区群众的法律需求放在首位,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地与群众进行沟通,实地察看,准确掌握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确定普法内容,并有针对性对农村生产生活中经常涉及到的婚姻矛盾、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普法教育,使普法宣传更加“接地气”,有力的保障了普法工作实效;  

二是主动送法上门,增强服务性。以实现“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司法所驻村指导员有机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特点、热点、难点等实际,将群众可能涉及到或关注的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法律宣传资料,利用辖区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等活动把法律知识送上门,使农村干部群众接受到全方位的法制教育;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增强灵活性。为加大普法力度,扩大宣传面,司法所驻村指导员多措并举,形式多样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村村通大广播开展不定时的循环播放法律宣传知识;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滨海法律普法微信公众号、QQ等新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普法;三是充分利用农忙季节特点,将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开展“一对一”宣传活动。  

通过一系列普法活动,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学法热情,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应有的法治保障。